抑郁障碍研究对象的标准

来院:青岛精神病医院 发布时间:2018-08-10 11:15:27

入组标准(1)女性;(2)目前年龄30-60岁;(3)两次或两次以上的重性抑郁障碍发作;(4)首次抑郁发作年龄14-50岁;(5)祖父母、外祖父母均为汉族;(6)重性抑郁障碍诊断符合美国精神病协会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第四版(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 fourth edition, DSM-IV)的诊断标准;(7)有一定的文化水平,能够理解和遵守研究的要求,依从性好。

排除标准患者符合下列任何一条标准,则必须排除出本研究:

抑郁障碍研究对象的标准

(1)既往有双相障碍病史,精神发育迟滞或入组标准未定义的其他任何形式的精神病性疾病史者;

(2)在抑郁发作之前根据DSM-IV标准存在物质和酒精依赖抑郁障碍研究对象的标准者;

(3)在抑郁发作之前根据DSM-IV标准存在阿片类、苯丙胺、巴比妥类、可卡因、大麻或致幻剂滥用;

(4)已经被研究者入组的患者或者对照的一级亲属(包括父母、同胞、子女);

(5)同时存在严重的躯体疾患、神经系统疾病,包括近期有外伤者,或近一周内出现感染或发热者;

(6)参与研究的设计和执行者;

(7)入选前4周或者根据当地要求入选前更长时间参与其他医学研究;(8)沟通有困难或不合作者。抑郁障碍研究对象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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